近日,內蒙古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局、內蒙古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員會、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內蒙古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聯合發布了《關于實施草原林地征用和占用分區用途控制的通知》,將草原林地保護更加準確地集中在生態系統的核心區域。文件顯示,內蒙古將實施草原林地分區征用和占用的控制。
草原區包括:
生態保護紅線內草原區是內蒙古草原生態系統的核心區域,是禁止開發的區域。
生態保護紅線外的基本草原區是草原生態系統的重要保護區,實行嚴格的保護措施。將該區域劃分為東西兩個區域。
嚴禁東部地區新建礦產資源開發項目,已批準在建運營的礦產資源開發項目不得平面擴建。新風電、光伏工程及配套電源送出工程應盡量避開該區域或使用原有的送出通道。
新上礦產資源開發項目在西部地區嚴格控制,除保障國家能源戰略安全外,不得設立新的(增擴)礦業權。
林區控制包括:
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赤峰市、錫林郭勒盟東部地區實行最嚴格的林地保護制度,嚴格控制新能源資源產業項目占用林地,嚴禁新礦產資源開發項目占用林地(國家和自治區能源戰略安全項目除外),嚴格控制已批準在建運營的礦山、風電、光伏等項目。
保障呼和浩特、包頭、烏蘭察布、鄂爾多斯重點能源建設和戰略資源項目林地需求,嚴格控制各類建設項目占用國家公益林地和天然林。
支持中西部地區高效利用風景資源,禁止新建風電場項目占用天然林、喬木林地,新建光伏電站項目陣列組件只能占用無林地。
上一篇:這個地方工商業屋頂光伏項目每兆瓦獎勵5萬元 下一篇:太陽能光伏材料成本將繼續上升直到2023年